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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人民检察院 扎实开展国家刑事赔偿工作

时间:2018-11-28

来源:安达市人民检察院

录入:付国鹏

审核:李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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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刑事赔偿制度,作为一项刑事案件中的纠错和弥补机制,一直以来都是一种安抚群众和稳定社会的制度。自从国家刑事赔偿法修改以来,大范围的扩大了国家刑事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安达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国家刑事赔偿工作的有关规定,努力推动国家刑事赔偿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扎实做好司法过程中的国家刑事赔偿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国家刑事赔偿工作有关规定,正确把握精神要领。在院党组的领导下,组织控申、侦监、公诉等相关业务部门认真学习《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结合具体检察业务,全面领会《规定》的工作原则、从严掌握国家刑事赔偿的对象、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刑事赔偿程序方式、确保国家刑事赔偿制度达到预期实效。
        二是进一步明确赔偿的对象,着力提升工作针对性。根据《规定》关于国家刑事赔偿对象的规定和省市院具体工作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将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列为主要考察赔偿对象。
2018年,我院受理了因捕后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王某某国家刑事赔偿案件。承办部门控申科干警及时的调取相关案卷材料进行审查,很快的查明了案件情况,确认王某某符合国家刑事赔偿的条件,我院认真履行职责,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前提下,缩短办理期限,及时对王某某予以了赔偿,解决了群众燃眉之急,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关系的修复。
        三是切实加强对外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各方支持配合。加强与市政法委、市法院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大力争取省财政赔偿资金支持的同时,在其他部门的有力协助下,确保赔偿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进一步形成开展国家刑事赔偿工作的工作合力,有力发挥国家刑事赔偿制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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