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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情况

时间:2020-09-02

来源:检察院

录入:郭云峰

审核:李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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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达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8个,分别为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主要职责如下: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工作方针、总体规划,确定本院检察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五)负责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六)负责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七)负责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单位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八)受理控告申诉和举报,承办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九)负责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负责检务督察工作。
  (十一)负责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二)负责其他应当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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