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03-08
来源:检察院
录入:郭云峰
审核:李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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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工作回顾
一、把握工作重点,主动担当作为,始终在服务发展大局上献智献力
一是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警参与小区包保管控,连续管控5个小区23天,联防联控后又累计投入190人次,参与卡口和小区执勤91天。办理周甸喜、杨思达等涉疫情案件2件,分别用时1天和3天,体现了快捕快诉的工作理念,为助力疫情防控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组织编撰反映干警家国情怀的《安检抗疫文集》,收录文章44篇,在国家、省级、市级媒体及官方网站发表文章138篇,创作了一批传播检察正能量的宣传精品,为疫情防控贡献了检察力量。
二是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六清”为抓手,开通办理黑恶案件“ETC”通道,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组成14人办案专班,办理了中央扫黑办挂牌、省院指定管辖的大庆南广成“531”涉黑专案,经验做法被省院转发并推广。克服疫情带来的种种不便,到三亚、北京、大庆等地调查取证,对100余处房产确权,对10余家涉案公司进行财产审计、评估,核实房产、股票、车辆等涉案资产4.6亿元,为打财断血、涉案财物的收缴打下了坚实基础。先后三次向中央扫黑除恶第十四督导组汇报案情,紧紧依靠省市院及市委的领导和指导,始终坚持办案政治导向和法律指引,形成卷宗材料600余册,撰写了6万余字的起诉书,制作了50余万字的出庭预案,最终对40人以涉黑罪名起诉,76人以普通刑事犯罪起诉,经过持续11天庭审,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为了延伸办案效果,我们向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发出了关于加强职工管理和预防监守自盗方面的检察建议2份,大庆油田全部予以采纳。办理了王兴邦等13人涉恶案件,对其中5人以涉恶罪名起诉,8人以普通刑事犯罪起诉;办理了宿国福等7人涉恶案件,对其中的3人以涉恶罪名起诉,4人以普通刑事犯罪起诉,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通过办案和监督,最大限度挤压、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土壤。
三是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解决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抓好各项政策落实,与贫困户签订小菜园合同,疫情期间为贫困户送药、口罩、消毒液等急需物品,联系济仁医院为贫困户检查身体。目前包扶的18户贫困户全部脱贫,其中张长军利用我院资助的种猪每年繁育肉猪20余头,脱贫事迹被多家媒体报道。
四是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疫情期间依托工商联企业微信平台,向企业推送《安达市人民检察院“疫情防控”法律指引》以及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相关法律知识50余次,定制个性化法律服务套餐,助推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办理涉企案件2件,制发检察建议1件,向市院报送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案例1件,推送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宣传材料3篇。接受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对“531”涉案企业法人李某变更强制措施,确保在建项目如期投产,在疫情防控中切实发挥了检察职能作用。
二、落实决策部署,坚持客观公正,始终在维护公平正义上履职尽责
一是创新开展刑事检察工作。从根本上转变诉讼理念,从原来的构罪即捕、构罪即诉,转变为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建立“诉前会诊”“判后研判”机制,发挥检察机关过滤把关监督作用,节约了诉讼成本和资源。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38件185人,批捕80件90人,不捕55件90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36件642人,起诉236件345人,不诉126件174人。对1件未检案件公开宣告,1件逮捕案件公开听证,与市第三中学开展了“护航少年,守护明天”法治宣讲,赵振山虚假诉讼案不起诉理由说明书被省院评为优秀法律文书,杨思达涉疫诈骗案件被省院选为典型案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469人,适用率98%,为减少社会对抗、修复受损社会关系发挥了应有作用。自觉融入反腐败工作新格局,办理职务犯罪案件23件35人,重点办理了原望奎县委书记、绥化市政府市长助理刘忠泽受贿案,原望奎县交通局副局长曹盛宇、李柏春玩忽职守案,原绥化市政协副秘书长、供排水公司经理张宏宇等13人系列行贿、受贿案,原绥化市看守所所长张立和等6人虐待被监管人案,办理安达监委移送起诉案件16件21人,所办案件法律效果、政治效果良好。
二是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责。在看守所封闭管理期间全天候留所值守50天,重大节假日驻所10天;与在押人员谈话60余次,召开联席会议2次;发出检察建议1份,书面纠正违法29份,采纳率100%。办理了市院交办的绥化市看守所6名管教虐待被监管人致死案件,圆满完成了该案的侦查、起诉工作,办结市院交办职务犯罪线索12件。
三是推动民行检察精准化发展。办理民事监督案件23件,办理行政监督案件13件,办理支持弱势群体起诉案件6件。对2件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进行公开听证,让检察监督案件走进公众视野。重点办理的吕某等三人虚假诉讼案件,通过监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和。
四是做实做强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开展农村面源污染、黑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国有资产保护等类案办理,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02件。开展了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活动,针对26家企业存在的问题,建议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监督其做出了整改。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对铁塔公司非法占地案进行了重点监督。检察建议公开宣告3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开展公共场所卫生安全领域“等”外探索工作,对50余家大型商场、宾馆以及我市大型高层小区中央空调通风系统和电梯进行排查,上报类案线索9件。通过办案和监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被更多人熟知和认可,公益保护力量更加强大有力。
五是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抓好窗口服务,完善12309服务中心建设,落实检察长接待制度,兑现老百姓在检察机关“主张法律公道不求人”承诺,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0件30人,接待律师阅卷18人,办理国家赔偿案件3件3人,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3人,申报了4个调研课题。全面落实检察建议实名通报制度和督促落实统管工作机制,制发检察建议43份,都被相关单位采纳。接受了齐齐哈尔市的8名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检察活动100余人次,相关工作得到代表委员一致好评。
三、坚持党建引领,提升综合素质,始终在检察队伍建设上狠下功夫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紧盯领导班子“关键少数”,年初、年中、年末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检察工作,每季度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党组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8次。推进民主集中制建设,“三重一大”事项均经集体研究决定,全年召开党组会20次,召开检委会40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升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
二是加强干警队伍建设。完成党总支和党支部换届工作,开展了清明节“网络祭奠”、植树节植树、未检法治宣传教育和进社区志愿服务等活动,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为党组织活动提供阵地。按照检察干警岗位核心素能要求,以落实“三会一课”为基础,领导干部上讲台讲课8次,打造业务精、能力强、作风好的检察队伍。提请任命检委会委员4人,提拔7名骨干为科室副职,通过整合人才资源,调整岗位分工,实现了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性格局。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廉政教育日常强调、节前强调、逢会强调,教育引导干警自觉把纪律挺在前面。组织干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和办案安全责任状,建立廉政档案,观看廉政教育纪录片,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在敏感时期组织开展谈心谈话,确保干警思想稳定。
一年来,省院高继明检察长、乔洪翔副检察长先后来我院检查指导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来我院检查档案工作,省院法警总队领导来院检查法警工作,省院第五督导组检查我院检察建议工作,对我们的工作均给予充分肯定。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服务大局、促进社会治理的能力还不适应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二是“四大检察”距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目标仍有不小差距。三是基础建设还比较薄弱,检察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四是全面从严治检还必须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我们要紧盯不放,持续用力,认真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一要以讲政治担使命为着力点,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自觉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突出政治引领,让业务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围绕市委战略部署,履行检察职责,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以更高站位服务安达稳定发展大局。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按要求把设立派驻公安局检察室提上日程,畅通公检协作配合渠道,进一步推动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要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发力点,全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自觉用习近平法治理念指导检察实践,坚持少捕慎诉,从严把握入罪标准,慎重使用强制措施,提高案件质量标准,优化刑事检察工作质效。坚持多元化监督,补齐民事和行政检察短板弱项,着力纠正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发挥公益诉讼“守护者”作用,紧盯国有资金使用、地下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以小切口实现大作为。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兑现老百姓“主张法律公道不求人”承诺,真正化解矛盾。
三要以狠抓队伍建设为关键点,全力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能力。以建党100年为契机,加强党性教育,确保检察工作正确发展方向。扎实推进检察队伍“四化”建设,提升司法办案和检察监督工作质效。坚持刀刃向内,抓实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着力解决不规范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促进干部队伍廉洁从政,打造“四个铁一般”新时代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十四五”规划蓝图绘就,新时代、新气象当展示新担当、新作为。我们要紧紧围绕党委和上级院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勇毅笃行,奋楫争先,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安达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